化妆品功效评价标准来了,“滋养”功效检测方法首公开!

2022-07-30 12:25:04 admin 2107

         自去年5月1日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、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》等系列配套文件实施后,化妆品行业正式迈入功效评价时代。

        近一年来,有关化妆品功效宣称的问题一直牵动着行业人士的心。多位行业人士透露,当前不少企业在补录产品功效依据上,仍面临着诸如“功效评价标准不统一”、“功效检测成本高”、“涉滋养功效产品评价难”等问题。如今,这一系列难题或有望得到解决。化妆品观察获悉,日前,由老爸评测牵头起草,13家检测机构协作的团体标准《化妆品抗皱、紧致、保湿、控油、修护、滋养、舒缓七项功效测试方法》(下称《功效团标》)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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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有行业人士直言,该团体标准弥补了关于化妆品不同功效测试方法通标设定、结果判定没有统一的空白,为企业功效评价提供了一大参考。

         一,功效评价统一评测标准来了

         近两年来,随着监管趋严,虚假宣传成为行业“雷区”。从处罚案例来看,因虚假宣传“翻车”的企业不在少数,其中不乏雅诗兰黛、皮尔法伯、欧莱雅、科蒂等国际知名品牌。这也给化妆品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,“化妆品功效评价迫在眉睫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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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(下称新条例)明确指出,“化妆品的功效宣称应当有充分的科学依据”。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(下称规范)也提到,所有注册备案化妆品都需进行功效宣称评价,并上传相关依据的摘要,若无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变更功效宣称。具体到功效评价方法,规范指出,祛斑美白、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,应当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外,其他功效则均由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自行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评价机构,开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。

        然而,据化妆品观察了解,功效宣称落地在实际情况中,存在检测成本高、功效评价标准不统一等问题。具体而言,新规之后,宣称祛痘、滋养、修复等功效的化妆品,均需要进行人体功效评价试验,企业检测成本一路“水涨船高”;同时由于标准不统一,还存在同一种功效的人体功效检测,各机构报价不尽相同的局面,企业难以分辨。

        “测试标准不统一,就像不在同一跑道上,结果也会存在差异。”老爸评测相关负责人说道。基于此,老爸评测联合中国标准化研究院,联系了美丽修行、言安堂、TÜV 南德、ITS、上海辉文、北京颐唯实、上海复硕正态等13家专业机构,开展了7项化妆品功效团体标准的制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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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据悉,于今年6月24日发布的《功效团标》,涵盖了化妆品的抗皱、紧致、保湿、控油、修护、滋养、舒缓七项人体功效测试方法,解决了各实验室方法、仪器不一致的问题,使得测试方法、结果判定前后更具有统一性、规范化,易于理解和操作。

         二,填补市场空白,首次提出“滋养”功效及检测方法

       《功效团标》无疑引发了全行业的关注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本次发布的七项标准中,关于“滋养”功效的认定,系首次公开发布的化妆品人体功效团体评价标准方法,填补了此前行业关于“滋养”功效检测的空白。据了解,当前除了祛斑美白、防晒等三类功效有明确的国家标准测试方法外,滋养、修护等功效在人体功效检测上均未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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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自《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》

         此前就有行业人士指出,相比祛痘、修护功效而言,滋养的功效宣称更为复杂,其在人体功效评价试验上的方法、经验都较为欠缺。为了规避风险,甚至有企业选择了放弃特殊功效。据化妆品观察此前报道,五一“大限”之前,不少企业在补录功效依据时,直接放弃了涉及“滋养”功效的产品,主要补录的则是保湿、修护、控油这类功效。彼时一行业人士也表示,补录功效的产品中89%都是保湿功效。

        如今,针对“滋养人体功效评价试验该怎么做”的问题,《功效团标》无疑是提供了一份参考答案。其从确定“滋养”功效的定义,到检测方法制定、志愿者筛选、实验仪器选择、结果认定都是有着丰富检测经验的检测人员提出,这对行业开展人体功效评价也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。

        据悉,《功效团标》自去年8月提交立项申请,最终在今年6月24日发布,历时9个月之久。经过十余家专业机构反复地研讨、修改,以及行业内专家的评审,最终顺利面世的《功效团标》保证了其科学性和专业性。“在团标制定过程中,由于有些方法没有参考依据,需要根据过往的检测经验,共同讨论出方法、使用的仪器、检测指标等,因此花费了较多时间和精力。” 老爸评测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        更值得一提的是,不同于市面上的很多团标均是有企业主导,功效团标的13家参与单位主要是检测机构,没有涉及到品牌方或仪器厂商等,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方法的更公正、中立。

        (本文摘自化妆品观察公众号,如有侵权,请联系编者删除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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